克拉玛依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第十八条有效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市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标准,加强技术指导,定期对养护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地方法规 · 克拉玛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6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