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市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标准,加强技术指导,定期对养护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地方法规 · 克拉玛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