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涟江流域保护条例/第二章 流域规划与产业发展第十条有效涟江流域的保护和发展,应当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制定流域保护规划。涟江流域保护规划分为流域综合规划、区域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地方法规 ·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