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潮州菜传承与产业促进条例第十三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潮州菜预制菜企业实现原辅材料的集中采购、产品的统一生产和统一配送,同时建立绿色餐饮原辅材料基地,向种养、加工、物流配送等产业链的上下游延伸。鼓励和支持潮州菜预制菜企业与行业协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开展预制菜全产业链研究,加大预制菜研发力度,研制潮州特色预制菜品。地方法规 · 潮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