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有效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人才创新创业项目贷款风险补偿机制,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强对人才创新创业的信贷支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和保险保障服务等。

支持有条件的地区通过设立人才引导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等形式,为人才发展拓宽投融资渠道,推动各类基金与企业有效对接,引导社会资本与企业融合发展。

地方法规 · 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