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推进人才安居工程建设,多形式筹集房源,多渠道解决人才居住需求。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拓展人才交流服务空间,建设富有本市特色的人才社区和人才公园。

地方法规 · 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