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民政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设置,依托高等学校、职业学校和社会服务机构建立社会工作专业培训基地,组织开展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培训。

人才评价与使用

地方法规 · 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