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第十九条有效人才培养开发应当以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加强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遵循人才成长规律,坚持德才兼备,培养科学精神,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提升技术技能水平和创新创业能力。地方法规 · 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