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第十八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灵活多样的乡村人才引进机制,畅通人才引进和回流渠道,吸引优秀人才参与乡村振兴。鼓励和吸引产业、科技、教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规划建设、法律服务等方面的人才向乡村流动,为服务乡村的优秀人才在当地的居住、子女入学、父母养老、社会保障等方面提供便利。人才培养与开发地方法规 · 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