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人才引进应当以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注重靶向引才和柔性引才,优先引进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

人才流动应当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主导作用,破除所有制、地域、行业等制约,促进人才资源有效配置和合理流动。

地方法规 · 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