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殡葬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四条有效殡葬管理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索贿受贿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殡葬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失职,给死者家属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直接经济损失。利用工作之便索取的财物,应当退赔。地方法规 ·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4月13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