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章 不文明行为治理第三十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不文明行为,其他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铁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