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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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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漳泽湖生态保护与修复条例

第十七条

有效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调水引流、清淤疏浚、河湖连通等措施,对漳泽湖保护区以及主要径流区域进行治理,改善漳泽湖水环境,保护和修复水生态。

地方法规 · 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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