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 业主、业主组织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第二十五条已修改物业管理委员会的任期一般不超过三年。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在任期内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因客观原因仍无法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的,应当由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重新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地方法规 · 阳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