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新建、扩建、改建的公园、广场、景观绿地等城市建设项目以及居民住宅建设项目,应当按照规定配套建设相应的室外公共体育设施。

地方法规 · 辽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