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室外公共体育设施的数量、种类、规模以及布局,应当结合环境条件、人口结构和体育健身需求,统筹兼顾,优化配置,并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要求。

地方法规 · 辽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