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有效

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八条第三款规定,未对新建、改建、扩建建筑配套供热设施进行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交付使用的,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处罚。

地方法规 · 通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