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有效

市城市供热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供热服务规范与考核体系,对热经营企业的服务质量、履行义务等情况定期进行考核,并将每年度供热期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

地方法规 · 通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