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条

有效

供热期内,市、区城市供热主管部门应当对供热运行服务和供热质量进行检查监督,设置投诉电话,及时协调处理检查中发现和投诉人反映的问题,投诉处理结果应当及时反馈投诉人。

地方法规 · 通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