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城市供热条例/第六章 供热应急保障与监督检查第四十条有效供热期内,市、区城市供热主管部门应当对供热运行服务和供热质量进行检查监督,设置投诉电话,及时协调处理检查中发现和投诉人反映的问题,投诉处理结果应当及时反馈投诉人。地方法规 · 通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