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城市供热条例/第六章 供热应急保障与监督检查第三十九条有效热经营企业无法保障安全稳定供热,严重影响公共利益,由属地人民政府组织符合条件的热经营企业应急接管供热经营项目。应急接管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法规 · 通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