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引导金融机构开发符合旅游业特点的信贷产品和模式,对符合旅游产业政策的中小微企业和乡村旅游项目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保险机构创新旅游保险产品和服务。

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