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鼓励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延伸养老服务,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短期托养、上门照护等专业化服务。

鼓励物业、家政等服务企业为居家老年人提供送餐、上门照护、定期巡访、紧急呼叫等服务。

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对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社保、民政、金融、电信、邮政、生活缴费等服务事项,应当保留人工服务、现金支付等线下办理便捷渠道。

地方法规 · 哈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