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浙东唐诗之路文化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浙东唐诗之路文化资源数字化管理机制,推动数字诗路平台和数字诗路博物馆建设,对列入名录的浙东唐诗之路文化资源进行数字化保护、管理与开发,并在文化教育、文创产业、智慧旅游等领域推广应用。地方法规 · 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