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浙东唐诗之路文化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名录第十四条有效浙东唐诗之路文化资源名录需要调整的,按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