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省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规定,负责有关反价格垄断的执法工作。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