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第六章 信用服务行业发展第六十六条有效鼓励成立信用服务行业组织,制定信用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基本行为准则和业务规范,加强行业自律管理,提升信用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和公信力。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六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