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下经济促进条例第六条有效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森林资源状况和林农种养传统,制定林下经济发展负面清单,科学评估可以发展林下经济的林地范围及利用方式,合理确定林下经济发展的产业类别、规模以及利用强度。地方法规 ·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