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档案馆和机关、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向同级档案主管部门或者相关主管部门报送本单位年度档案工作情况。下级档案主管部门应当向上级档案主管部门报送本行政区域年度档案工作情况。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