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档案管理条例/第五章 档案信息化建设第二十八条有效档案馆应当加强数字档案馆建设,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对档案数字资源进行收集、整理、保存和提供利用。鼓励和支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开展数字档案室建设。档案馆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对重要电子档案进行异质异地备份保管。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6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