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地热水资源保护条例第十六条有效探矿权人应当遵守环境保护和水污染防治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勘查作业完毕,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地方法规 · 忻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