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土地资产管理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三条已废止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不按有关规定交纳出让金或租金的,出让方或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4月20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