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土地资产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废止本条例所称土地资产管理是指对自治州行政区域内已开发、利用、经营的土地资源的管理。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4月20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