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土地资产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已废止为了加强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以下简称自治州)土地资产管理,合理开发、利用、经营土地资产,保护土地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的规定,结合自治州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4月20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