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标准化条例/第三章 标准的实施第三十八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积极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促进标准实施应用,推动全社会运用标准化方式组织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