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土地管理条例/第七章 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市场管理第五十八条有效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出租或者与他人联合举办企业的,应当依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转让、出租后不得改变土地用途。需要改变用途的,应当报请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