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

有效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或者与他人联合举办企业的,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须征得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等产权共有人的同意。

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