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一条有效本市加强与山西中部城市群各市以及周边地区的协作,协同推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建设。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