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城市二次供水管理条例(试行)/第三章 运行维护第二十三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坏或者擅自改装、拆除、迁移城市二次供水设施,不得阻挠或者妨碍城市二次供水设施的维修维护。地方法规 · 来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6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