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古码头保护利用条例/第三章 合理利用第二十五条有效市、县(市、区)文化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古码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通过征集史料文献、开展专题调研等方式,丰富古码头文化内涵。鼓励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等开展古码头科学研究,厚植古码头文化底蕴,提升古码头文化品质。地方法规 · 贵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