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古码头保护利用条例/第二章 保护管理第十六条有效市、县(市、区)文化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古码头名录、文献等档案数据库,对古码头进行数字化信息采集,加强数字化动态管理。地方法规 · 贵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