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三章 物业服务第二十二条有效物业服务用房应当设置在地面以上一层或者二层;设置在三层及以上的,应当配置电梯。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