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西沱国家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条例/第三章 管理与利用第二十五条有效西沱历史名镇保护范围内户外广告应当与云梯街风貌相协调,并符合户外广告设置规划。云梯街的店铺招牌、门面装修、店内设施、照明灯具和光色应当与街区风貌氛围相协调。禁止在历史建筑上刻划、涂污;禁止在沿街其他建筑物、构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悬挂、张贴宣传品。地方法规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4月18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