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遵守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行业协会、专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章程和职业准则,为政府、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城市安全发展方面的咨询、培训、检测、检验等服务,促进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风险管理。

公民应当遵守城市安全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所在单位依法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积极参与城市安全治理。

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