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有效

城市安全发展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统筹推进、综合施策的基本原则。

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