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严格控制新建、扩建排放恶臭污染物的工业类建设项目。

现有向大气排放恶臭污染物的石化、生物发酵、饲料加工等行业的排污单位,应当采用先进技术、工艺和设备,防止恶臭污染物排放。

地方法规 · 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