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 防治措施第二十二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清洁能源价格优惠政策,推广使用电、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工业余热、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城市居民和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供暖、炊事,应当使用清洁能源。推广农村居民采用天然气壁挂炉取暖、炊事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地方法规 · 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