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法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申请批准开工报告,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可以与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合并办理。

建设单位不得将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市政工程项目分解为若干限额以下的市政工程项目,规避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