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章 环境卫生管理第二十八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建立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制度,加强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场所建设。向社会公布建筑垃圾收集、运输单位的名单和联系电话,并对收集、运输单位加强监督指导。装饰、装修房屋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自行运送投放到自治县人民政府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地方法规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