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露天矿山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条例/第五章 保障监督第二十六条有效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根据省人民政府授权,对市、县级人民政府露天矿山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情况进行督察。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