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生态环境、水利、应急、林业等有关部门利用科技手段进行远程监管或者开展现场巡查,指导、监督露天矿山企业、其他生态修复责任主体履行露天矿山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责任,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并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