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露天矿山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条例/第三章 综合治理第十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要求,推动露天矿山资源整合,鼓励企业兼并重组。露天矿山企业整合后,应当优先在原有开采区域、利用原有工程设施开采矿产资源。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